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陕西
-渭南市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二次)(编号:gkbz202508250004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包4 | 5959.62亩灌溉 | 1 | 项 |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包5 | 3267.83亩灌溉 | 1 | 项 |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包6 | 9213.77亩灌溉 | 1 | 项 |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华山作业区耕地冬季灌溉供应服务-包7 | 4458.73亩灌溉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启动泵水服务后7-10天内完成全部灌溉任务 。
服务地点位于: 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华西镇、五合村及大荔县赵渡镇及雨林村附近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1)服务质量:灌溉后湿土层距离地面30公分为验收合格标准;灌溉水量
≥30m³/亩/次;电力供应单次中断时间≤5小时,故障响应后2小时内恢复供电。
(2)服务目标:确保作物顺利出苗,按时完成冬季出苗水或越冬水灌溉任务,保障灌溉效率与质量。 。
其他: 详见其他补充条款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或农业经济实体(农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应具备满足采购人灌溉需求数量的卷帘喷灌、微喷设备及配套电力(含柴油发电机)、水利设备、人工等保障能力,能解决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可能影响灌溉泵水的问题,能按采购人要求高质量完成灌溉泵水工作,且负责设施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等,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维护能力,能保障服务期间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
7)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8)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及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10)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12)供应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注: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电脑或同一网络在融通电子平台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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