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东校区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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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东校区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TYAK--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东校区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东校区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东校区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8$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东校区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递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项目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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