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2025年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泾县2025年幕溪河花廊、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泾县2025年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泾县2025年幕溪河花廊、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CG-GK-202 5 009A
二、项目名称: 泾县 2025年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泾县2025年幕溪河花廊、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 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C1幢办公楼1902室
中标金额:叁佰壹拾捌万叁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318386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壹拾捌万叁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3183868.00元)
评审总得分: 89.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泾县 2025年绿化养护项目第一包:泾县2025年幕溪河花廊、幕溪河公园等绿化养护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养护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养护期限为 3年 服务标准 :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泾县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修编)》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邦华、陈琦、李杰、叶金萍、翟月婷 (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 招标 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
2、金额为: 31205.00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桃花潭东路 、泾县财富鑫城 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296号 、 电话: 需解锁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泾县桃花潭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