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本部及所属单位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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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本部及所属单位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8399,招标人为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从业人员1.3万人、在册员工4051人,拥有资源356亿吨。是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战略的重要能源供应企业和自治区煤炭产能规模最大的企业。 本项目 为招标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东煤矿、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国能新疆伊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公司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需提供 2名律师每周五天的坐班服务 。
二标段: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九华天物流有限公司、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山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 二标段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派驻共同派驻 1名律师提供驻场服务;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驻1名律师提供驻场服务;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驻1名律师提供驻场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需深度参与招标人法律合规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工作,结合招标人经营管理实际,提供专业、全面的咨询建议。协助招标人系统性梳理日常经营各环节潜在法律风险,涵盖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重大决策等核心业务领域,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策略。具体服务内容、工作安排及执行标准,将严格以招标人通知要求为准,确保服务契合招标人实际需求,切实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具体 要求详见 技术文件。
若执行国家政策,上述标段所列主体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导致部分业务无法订立合同或履行的,投标人 不得 向招标人及上述标段所列主体主张相关责任。
其他: 由于项目涉及单位较多,且相互之间距离较远,为保证服务质量,故作出以下规定: 投标人可对任一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兼中。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1.4服务地点:本服务地点为新疆能源 本部 及 各所属单位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甲方或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签名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中级及以上法院的法律纠纷代理诉讼服务(且法院判决结果符合委托人诉讼请求)的项目负责人(或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注:用户证明须由委托人盖章,须能证明法院判决结果符合委托人诉讼请求的材料,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签名也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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