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建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站房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项目概况
2025 年新建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站房和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安徽省·亳州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BZGY2025CG525 号
2. 任务书编号: FS340 号
3. 项目名称 :2025 年新建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站房和设备采购项目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00000 元
6. 采购需求 : 2025 年新建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点站房和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此项目中涉及的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 PM2.5 分析仪、 PM10 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气象仪等设备的厂商多是大型企业,是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的,为确保项目的充分竞争,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方式进行质疑,反馈途径: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 2 )标包划分 : 共分为 1 个标包,分别为: / 。
( 3 )其他资格要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授权书(格式自拟)。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参加投标,可以不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具体由评审小组认定;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公司参加投标时,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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