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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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 连发改行【2024】93号和连发改行【2024】18号 批准,项目投资代码为 2402-441882-04-01-407186 ,本招标项目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期(清远民族工业园智慧园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二次)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等国家及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或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人为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2.1工程规模: 在园区内增设智慧电子元素设备。(以运营管理的联动感知、智能决策和协同响应为建设目标,构建门户服务、智慧招商、产业分析等应用。)
2.2.2招标类型和范围: 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
2.2.3工作内容: 提交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成果文件资料。
2.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暂定50160元(预算金额最终以投资审核部门预算审核定案金额为准)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30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购买的最近三个月(即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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