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2025-2026)更正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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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2025-2026)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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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 202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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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700-044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考评(2025-2026)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项目进度计划”评分项内容,具体如下:项目进度计划与阶段成果设置科学、合理、可行得6分;项目进度计划与阶段成果设置较科学、基本合理得4分;项目进度计划与阶段成果设置部分可行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请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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