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兴村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兴村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委托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玉环市干江镇双兴村。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及 DN200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排水管铺设、井提升等,沥青混凝土铺设面积为5384m 2 、DN200HDPE缠绕结构壁A型管排水管铺设120m、井提升60座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799251元 。
2.3招标范 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 .4工期要求: 不超过 60日历天 。
2.5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及近 6个月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 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 10 上述 3.4-3.8条款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 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6 09:5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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