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平台日常运行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 朔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超平台日常运行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链接云平台与治超点链路租费与链路日常运行维护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56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括全市区以及六区县共计28个站点的链接链路租费和日常维护费用
标项二
标的名称: 云平台各项维护以及优化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44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容量规划、月度运行报告、云资源核查及方案提供;云平台防火墙策略梳理、数据安全优化;安全设备威胁核查;虚拟机运行保障;平台链接检测、检测维护;网络设备操作;服务器操作;账户、通道、策略配置并配合第三方进行接口及网络调试等
标项三
标的名称: 治超站点终端设备维护、升级及优化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物理巡检;链接云平台与治超点链路接入运行维护;交换机设备传输性能检测以及更换;采集机维修升级;工控机维修;NVR维修;压电石英传感器维修;值守设备周期性正常检测维护;补光灯维修以及更换;配合处理业务对接疑难技术问题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对该条阐释说明,使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因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3、适用于达到了限购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秉道单一,成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4、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签定合同,所以就竞争态势而言,采购方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可能增加采购成本;并且在谈判过程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所以对这种采购方法的使用,国际规则都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
5、一般而言,这种方法的采用都是出于紧急采购的时效性或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取得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客观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朔州市分公司
地址: 山西省朔州市民福东街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9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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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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