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新能源汽车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第四标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 、 项目编号: BZLX2025CG523 04 号
二 、 项目名称: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新能源汽车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第四标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区块花峰路 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F区4层H8169号
成交 金额 : 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陆佰伍拾元 ( 5686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类
名称:纯电动整车智能故障设置与检测平台 品牌: 金凯博 规格型号: JKB-SDS-65 数量: 1台 单价: 126000元 名称:触控教学一体机 品牌: 羿策 规格型号: YCD86C 数量: 1套 单价: 118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辉、张道华、张志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约定。(二)金额: 8529.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 、 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 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 5 年 9 月 12 日
3.开标日期:202 5 年 9 月 18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采购 文件要求
5.业绩: 无
6.信誉: 无
7.项目负责人: 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5 年 9 月 29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 七 条 )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 :需解锁
(五)领取 成交 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地 址: 利辛县高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