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热电运行部11号锅炉适应性改造项目炉体组件WGZ-65/39-605138020G+Q235A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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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热电运行部11号锅炉适应性改造项目炉体组件\WGZ-65/39-6 051380 20G+Q235A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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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热电运行部11号锅炉适应性改造项目炉体组件\WGZ-65/39-6 051380 20G+Q235A(招标编号:NWZ251020-4933-09716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炉体组件\WGZ-65/39-6 051380 20G+Q235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热电运行部11号锅炉适应性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炉体组件\WGZ-65/39-6 051380 20G+Q235A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新建或者改造65t/h及以上、掺烧废液或废气燃气锅炉的业绩(提供合同),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需具备A级锅炉制造相应资质(提供证书)。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在风机和电机之间必须采用永磁调速机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方有义务免费配合提供招标方本次锅炉危废掺烧改造后环评、安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不限于:改造后锅炉负荷在45%-100%范围内,炉膛温度大于1100摄氏度范围内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计算说明书等。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项目总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0天内交货至招标方指定地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1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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