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1)、(包2)、(包3)招标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HH-2025ZC-B0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4-2025-00335
3、项目名称: 通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462.3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433.3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医疗设备1批,其中包1:宫腔镜(可采购进口产品)、消化内镜(可采购进口产品)、可视纤维支气管镜,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2万元;包2:踝肱指数检测仪、超声乳化机(可采购进口产品)、全自动腹膜透析机(可采购进口产品)、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预算金额:192万元,最高限价167万元;包3:高频电刀(可采购进口产品)、眼底照相机、铜离子电化学治疗仪等设备,预算金额:98.3万元;最高限价9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供应、运输、检验、安装、调试及院方操作人员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确保院方能够正常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可采购进口产品的设备,投标人所投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中国地区总代理商的产品授权书(或投标人为国内总代理的,须提供其为国内总代理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