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5-2026年聚氨酯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塔采购项目
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 2025年9月24 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 共 18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评审结果如下: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信用代码: 91510104MA6ARXQH93 )
投标报价:不含税基准价折扣 86%,税率13%。
质保期: 52个月。
交货期:订单下达后 7天之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测。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王春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川建安 B(2024)0064760);一级建造师(川12220需解锁)。
资格能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信用代码: 9需解锁00316H)
投标报价:不含税基准价折扣 86%,税率13%。
质保期: 48个月。
交货期:订单下达后 8天之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测。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夏世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川建安 B(2022)1000774);二级建造师(川251202126716)。
资格能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信用代码: 9需解锁53552J)
投标报价:不含税基准价折扣 91%,税率13%。
质保期: 48个月。
交货期:订单下达后 8天之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测。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苏建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 B(2023)1206668);一级建造师(豫需解锁24761)。
资格能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三)否决投标情况
黑龙江省明昊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 团队成员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衡水永恒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北玻电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团队成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衡水捷联钢结构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质、团队成员、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衡水晟泓钢结构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河北双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投标人团队成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云南利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团队成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 : 投标人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河北中讯钢结构有限公司 : 投标人团队成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四)其他
公示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共 9 天。
发布媒介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上发布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 张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