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一队一特色文艺骨干培育阵地电器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新疆
项目概况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一队一特色文艺骨干培育阵地电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用线上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授权委托书为原件的扫描件)。邮件及PDF统一命名为“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一队一特色文艺骨干培育阵地电器设备购置项目-投标供应商名称” 或采用线下报名: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5-039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一队一特色文艺骨干培育阵地电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56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5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一队一特色文艺骨干培育阵地电器设备购置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交货,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且延迟交货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扣除履约保证金;延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还应当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所发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绝收货和付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包括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4 1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