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造月海岸景观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
于 2025年 10 月 10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对 普陀区造月海岸景观配套工程 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
| 1 | 需解锁 | 汪承槐 | 480日历天 | 43745801 | 97.27 |
| 2 | 需解锁 | 董迪 | 480日历天 | 42678829 | 96.42 |
| 3 | 需解锁 | 柯鼎华 | 480日历天 | 43824397 | 96.10 |
投标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需解锁 | 山北河(规划支路 -许家河)工程 需解锁 | 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沿海中线以南道路二期工程 -金海路(沿海中线-滨港路) 需解锁 | 双溪西路西延 ( 二环西路 -浙赣铁路 ) 道路新建工程 II标段
评审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发现: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前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城市道路桥梁业绩证明材料;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城市道路桥梁业绩证明材料;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城市道路桥梁业绩无法在全国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工程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经询标,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上述9家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限自: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联系人:徐先生
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联系人:舒海飞
行政监督部门: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 需解锁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需解锁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