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B[2025]LY120
项目名称: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60 万元/年
最高限价: 60 万元/年
项目概况: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共三个包,其中:第一包采购1家调味品、杂粮等供应商;第二包采购1家蔬菜、水果等供应商;第三包采购1家肉类、海鲜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控制价(下浮率)的投标将不被接受。本项目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本项目合同结算价=市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应数量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地点: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三个包,
其中第一包: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关于调味品、杂粮等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约10万/年;
第二包: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关于蔬菜、水果等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约20万/年;
第三包:洛阳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餐厅关于肉类、海鲜等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约30万/年;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2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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