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取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四川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取 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取 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单位 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 服务单位 ,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取 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于 2010年1月成立。为进一步拓宽国有企业的融资能力,加速市场化产业实体化转型, 绵阳新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需要进行主体信用评级。
4.比选范围: 提供 主体信用 评级服务。遵循监管机构、自律性组织及内部规定的业务流程、方法展开评级工作,出具 国内 主体信用 评级报告。
5. 最高限价: 26万元(含税)
6.工期 : 自合同签订日起 60天内完成评级服务
7.质量目标: 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出具报告。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一 ) 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 〔 2024〕8号 )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 /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 。
9.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 二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在 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省一级派出机构 备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 ) 近 3 年( 202 2 年 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 ) 1 个( 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国有企业主体信用评级项目业绩 。需提供资料: 合同协议书、对方公司为国有企业的佐证资料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3 )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三、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比选信息在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 ( #/index )、 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2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