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制氧机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JKJ)321-1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制氧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500000
最高限价(元): 4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制氧机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45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制氧系统、备用氧气站房间改造,氧气输送管道改造,国旗杆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供货、培训、安装、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标项1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4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这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至少60%,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14〕68号文规定的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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