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大连项目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除臭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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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大连项目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 年除臭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38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大连项目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2025 年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项目公司名称 | 项目地址 |
大连寺儿沟水务有限公司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221号 |
2.2项目规模:日处理污水 10万吨。
2.3交货期限:2025年 12月 5日完成交货,2025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连寺儿沟水务有限公司采购干式化学过滤装置技术成套设备,包含所有配套设备、设施,并负责安装调试。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安装(EPC项目)、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应提供原装进口优质品牌的干式化学滤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干式化学滤料的原产地证明、MSDS 证书、授权书等)。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整套除臭系统设备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新建或改造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完成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及使用单位的使用效果满意度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4附件下载
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大连项目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除臭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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