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22项目生产取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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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1022 项目生产取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 1022 项目,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产取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石场北侧 700 米
2.2 建设规模:
设计处理总规模 600t/d,本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 6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配置 1 台处理能力为 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1 台中温次高压蒸汽锅炉(6.4MPa,450°C)。新建生产取水为DN250 碳钢管埋地敷设管线和取水泵(55KW,1 用 2备),长约 4879m Φ273*8无缝输水钢管,取水泵站及取水头(含基坑支护工程),外电接入系统及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1 月 2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及施工图纸及相关政府批文,承担所有的取水管线(施工至厂区红线内设计坐标点)的建筑、安装工程,取水泵房区域内所有的工程(包含泵房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仅限于取水泵头部、取水泵站的建筑、安装工程(包含水泵、控制柜、低压柜、设备基础、低压电缆、仪控设备、水泵就地远控设备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取水泵房工程;集水井及引水管的建筑、安装工程;
取水泵房外电接入系统设计及安装:取水工程外线接入系统为交钥匙工程,范围涵盖从电网公司指定接入点至取水泵房低压进线端的设计、设备与辅材采购、施工、调试、报检、电力部门验收及送电的全过程。
本工程所属设备、设施的标志及标识牌、格栅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取水泵房区域用地的征收及沿路施工范围的青苗补偿费用,投标人需配合相关协调工作。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临时占地、复垦复绿、设施修复移位等费用。本工程所涉及的临时施工用地租赁费用、全面施工阶段外部协调费用、手续办理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不提供工程施工用电、用水、材料堆放场地、办公场所等,需投标人自行解决。
生产取水管线自广东 1022 工程指定设计坐标点起,沿途经过山间土路、道路旁土路、过路段顶管、河道与山间土路及水利灌溉渠旁田埂等地况埋地敷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个已完工的工程造价不低于450万元的管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及完工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以上),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平台更新不及时的可补充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文件证明),具有至少1项管网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4附件下载
广东1022项目生产取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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