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杀菌灭藻剂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杀菌灭藻剂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1-166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杀菌灭藻剂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2028年杀菌灭藻剂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 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
2.2 规模: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2028年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生产类项目所需的 杀菌灭藻剂 ,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2.3 建设工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框架协议分2个标段,标段1:非氧化杀菌剂(DBNPA);标段2:异噻唑啉酮、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
2.5 本次 招标 采 购 物资的 名 称 、 技 术 规 格 :详见采购清单;
2.6 交 货 地 点: 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
2.7 交 货 期: 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 非氧化杀菌剂(DBNPA)专项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非氧化杀菌剂(DBNPA)或反渗透膜杀菌剂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供货范围的关键页),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3 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进口及合资品牌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品牌方出具的针对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若品牌方生产厂家和品牌方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与报价,只接受生产厂家;若不同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参与本项目,则响应均无效;一家代理商只允许代理一个品牌,否则该单位的响应将被否决。
标段二 异噻唑啉酮、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专项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异噻唑啉酮与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1227或粘泥剥离剂)各2项供货业绩(单项有效业绩内同时包含上述2项物资的,视为1项有效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供货范围的关键页),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0-28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