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打捆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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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打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1-180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打捆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打捆招标
2.4 交 货 地 点: 广东省项目1: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3号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项目2: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钢街道于家官庄村华电潍坊发电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
2.6 招标范围: 华能西安热工院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引风机换型改造EP项目、华能西安热工院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共需采购6套动叶可调轴流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安装指导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供应商至少具有3项火力发电机组的动叶可调轴流风机成套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11-1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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