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社会化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河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Q20250108
项目名称:赵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社会化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
采购需求:赵县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租赁供应商各入围6家。一标段:最高限制单价的100%;二标段:最高限制单价即综合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最高值为1.76。其中燃油车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最高值为 0.88,新能源车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最高值为0.88。三标段:租车费用定价的 100%。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 注:本项目一标段、三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颁发的二类及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及以上);二标段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报价和政府采购活动。以分支机构参加报价或政府采购活动的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如其总公司(行) 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代表总公司(行)法定代表人行使委托委托代理人及签章的权力。】;三标段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3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