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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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0-2-122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
2.2 规 模: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设职工食堂1处,餐厅面积约560平方米,厨房面积约200平方米,餐厅座位约286个,在职职工约850人。拟招聘专业公司承包将该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服 务 期: 两年。
2.6 招标范围: 委派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服务工作团队,配备满足需求的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负责为在厂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提供职工食堂早、午、晚餐及运行送餐(应急加班餐)制作及分餐、送餐、夏送清凉等服务;负责餐厅厨房保洁消毒及食材、餐具的管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该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10-29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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