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灌涨镇人民政府内乡县默河生态经济示范带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5-49
2、采购项目名称:内乡县灌涨镇人民政府内乡县默河生态经济示范带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内乡政采磋商-2025-49-1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张镇永安路579号 | 1,979,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5.67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内乡县灌涨镇人民政府内乡县默河生态经济示范带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周冕 | 豫24120219623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翟明丽(组长)、张丽丽、孟林超(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1,7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未中标投标人得分及排序:河南联润工程有限公司 75.92分第2名;河南道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1.62分第3名;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河南省春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