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公司)株洲电厂所属单位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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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公司)株洲电厂所属单位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株洲电厂所属单位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 WHO3- 202511- WZ04
2.2.项目名称:(华银公司)株洲电厂所属单位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3.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1号、攸县丫江桥镇、炎陵县龙溪乡
2.4.建设规模:/
2.5.计划工期:/
2.6.招标范围: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2.7.技术规格: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中相关配送、服务、质量及验收等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2.8.交货地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1号大唐株洲发电有限公司食堂、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攸县丫江桥镇将军冲风电场、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炎陵县龙溪乡龙溪风电场
2.9.交货期: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2月1日(暂定)至2027年1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为准,若因招标人机组关停/项目完工/项目终止等原因造成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招标人不构成违约行为,按实际工期与投标人进行结算,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日(暂定)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为准,若因招标人机组关停/项目完工/项目终止等原因造成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招标人不构成违约行为,按实际工期与投标人进行结算,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0月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及以上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或用户证明)。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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