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诉案件专项法律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
1. 采购条件 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诉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经 采购审批单 批准,资金来源 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
2.2 项目编号: JT-XM-JJCG-FW-202510-0534
2.3 采购预算: 3.00万元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诉讼案件判决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按照诉讼案件程序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如有)相关工作,做到证据链清晰、资料整理完备,开庭准备充分,与法官沟通明确,案件结束后形成《结案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条件。
(3) 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 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至少5个类似本项目 的业绩。
(4) 在人员、专业技术方面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 专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得专业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实际案件应诉能力 等 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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