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治理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5-45
2、采购项目名称: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E4114002441D09819001001 | 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治理项目 | 需解锁 | 林州市采桑行政街37号 | 3,771,3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治理项目 | 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杨紫振 | 豫241181837002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高睿智、王超中、王军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39,71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公路局
联系人:陈女士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