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福建分公司风电场涉网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833 )
一、 招标条件
华新福建分公司风电场涉网试验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牛头尾、白云岭、双格、板屿4个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牛头尾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2.15MW,共安装20台1.5MW华创风机、24台2.0MW歌美飒风机和7台3.45MW维斯塔斯风机。白云岭风电场,总装机容量88MW,安装44台明阳2.0-104抗台型风机。双格风电场总装机容量68.2MW,共安装31台远景2.2MW双馈风电机组。板屿风电场总装机43.2MW,共安装12台3.6MW明阳智能MySE3.6-135风电机组。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试验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调试及性能试验-华新福建分公司风电场涉网试验服务(CHDTDZ046/16-QT-83301):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属牛头尾、白云岭、双格、板屿4个风电场涉网试验,包括风电机组低穿和高穿测试、风电机组电压和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SVG低穿和高穿测试、SVG并网性能测试、无功补偿电压和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一次调频/惯量试验、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AGC试验、AVC试验、电能质量测试、风电场建模试验(机组、SVG系统BPA模型建模和参数测试(机电暂态)、PSmodel模型验证(电磁暂态),风电场整站等值建模及参数计算,含电磁、机电暂态),按实际试验工程量结算。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华新福建分公司风电场涉网试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电网工程类或电源工程类二级 及以上 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CMA)或CNAS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2-2024年)亏损。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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