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年某区路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项目(ZL-永川)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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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5年某区路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项目(ZL-永川)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5年某区路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项目(ZL-永川)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 -2025 年某区路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ZL- 永川 ) (项目编号: TC259D0TB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预估金额为不含税总金额 60000 元,含税总金额 63600 元(该预估含税金额按照增值税税率 6% 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供应商填报为准)。
1.5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某区路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含设备本体安装、软件调试、交通组织)、后期交付配合的工程监理。 具体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 100.00%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见本公告 1.5 条。
2.2 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3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 增值税发票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开具发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专业资质 :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工程 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3.4 类似业绩 :供应商具有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市政公用工程 / 电力工程 /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绩至少 1 例。
【提供:清晰、有效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3.5 总监理工程师: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电力工程 /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证书,并在供应商处注册,且承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注册证书扫描件、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1月及以后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与本项目其他人员不重复。】
3.6 专业监理工程师: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电力工程 / 机电安装工程)证书。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2025年1月及以后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相关证书扫描件。与本项目其他人员不重复 。】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 / 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 / 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 6 )、( 7 )、( 8 )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8 控股管理关系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 2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天眼查( )”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9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应答声明》,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10 转包、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采购 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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