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5-2026年甬台温成品油管道混油公路运输采购公告
浙江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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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5-2026年甬台温成品油管道混油公路运输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5- 2026年甬台温成品油管道混油公路运输已由《关于下达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5- 2026年甬台温成品油管道混油公路运输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宁波输油分公司2025- 2026年甬台温成品油管道混油公路运输。
2.2采购项目地点:甬台温线沿线各站场。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估算合同金额:未定,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发生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第二年依据预算下达情况等相关因素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如履行期间发生各类失信行为将不再续签合同。
2.6采购范围:
对甬台温线沿线各站场混油罐混油通过公路运输至各油库或炼厂或业主指定地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1.2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并且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油罐车全部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且具备远程查看的功能。车辆必须带防爆泵,应专业运输汽柴油品,多种介质的
危险品运输企业不能参加。
3.1.3 承运商单位及其所属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二章第八条,满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3 业绩要求:
2020年以来有混油公路运输项目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2020年以来有混油公路运输项目执业业绩。项目负责人应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谈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4.2 安全负责人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2020年以来有混油公路运输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3 其他人员:驾驶员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押运员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驾驶员、押运员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
3.5 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1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件。2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3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截图。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7 17:00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_已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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