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服务中心2025-2026人工增雨飞机作业服务项目采购(第一批)中标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HLXCG-2025077 (招标文件编号:HLXCG-2025077)
二、项目名称:2025-2026人工增雨飞机作业服务项目采购(第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国际空港经济区广牧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需解锁 | 2025-2026人工增雨飞机作业服务项目采购(第一批) | 本项目为人工增雨飞机作业服务项目采购(第一批),本项目飞行服务时间为100个小时。 | 1.高性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供应商合同期间提供经民航管理部门批准适航、经过人工增雨设备改装具备人工增雨作业能力的飞机1架,具备夜航能力,续航能力达4小时以上;作业飞机具备2台发动机(双发),作业飞行高度能达到海拔6000米以上。 | ||
| 2.负责作业飞机的维护、使用和飞行管理;任务期内须有1架高性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保障随时实施作业飞行。 | ||||||
| 3.飞行员机组:提供至少1套飞行员机组,飞行员机组具有扎实的飞行技术,熟悉通用航空飞行规章及行业规范,无不良飞行记录,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商用驾驶员执照,机长年龄在30-55岁之间,飞行驾驶时间不低于1000小时。 | ||||||
| 4.机务人员配备:配备至少2名作业飞机相应的机务人员,机组及机务人员能够配合采购人的作业操作人员进行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准备。 | ||||||
| 5.起降机场:由采购人统一安排。 |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 | 1.空域保障:供应商负责办理采购人实施飞机作业范围的空域审批手续及每次作业的空域申请,包括相关机场的空域协调保障。 | ||||
| 2.飞行服务保障:供应商办理起降机场有关飞行手续,负责飞行计划的申报;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飞行任务后,应立即向空管部门上报飞行计划;在计划批准后,机组人员立即到位待命。 | ||||||
| 3.熟悉有关飞机增雨作业的空域管理、适航审批、安全监管等业务流程,负责飞机作业空域申请、适航审批等相关手续、批件的办理工作,保证飞机作业顺利实施。 | ||||||
| 4.作业飞机须具备空地信息传输设备,可同时将飞机飞行轨迹、时间、经纬度、高度、航速等信息实时传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间供应商负责空地信息传输设备的维护,确保数据传输正常。 | ||||||
| 5.因作业飞机、有关器械设备出现故障不能作业时,供应商须启动应急方案: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可开展增雨作业。 | ||||||
| 6.现场响应:现场作业遇到有关问题时,供应商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与采购人现场派驻人员协商,尽最大可能保障顺利作业。 | ||||||
| 7.供应商对增雨作业人员进行飞行安全注意事项等提供培训指导。使现场增雨作业人员具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供应商提供飞行时间记录表,在每次作业完毕后,填写飞行时间,并交由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中标人应提供每次飞机人影作业记录表(由采购人提供模版),记录表内容包括作业人员、飞行航线、飞行时间、催化剂用量等作业信息。 | ||||||
| 8.执飞飞机应购置机身一切险、飞行员及机组人员责任险、乘客(上机作业人员)法定责任险(每人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履约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
| 9.安全责任: | ||||||
| 9.1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专业飞行工作细则》《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民航《运营手册》及有关部门制订的飞机人工增雨飞行保障措施。 | ||||||
| 9.2中标人负责提供任务所需的机载设备,包括催化、探测、通信等机载设备,并检查设备系统状态保证使用安全。 | ||||||
| 9.3中标人负责放飞安全把关,负责飞机及设备安全和飞行安全。 | ||||||
| 9.4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生飞行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 ||||||
| 10.飞行服务费(飞行小时数)以飞机发动机运转时间结算,装备测试如启动发动机,运转时间可计入飞行小时数。飞机发动机启动运转至实际起飞,如超过30分钟,仅能结算30分钟,其余不计入飞行小时数;飞机落地后至发动机停止,如超过20分钟,仅能结算20分钟,其余不计入飞行小时数。 | ||||||
| 11.本项目预估飞行时间100个小时,如果飞行时间超过100个小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科(采购人代表)、张勇、胡仲全、粟惠君、寇明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再下浮3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6888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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