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基于风电机组声环境感知的风电场场群协同控制技术研发与验证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835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基于风电机组声环境感知的风电场场群协同控制技术研发与验证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沙埔镇赤礁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华电福建赤礁风电场总装机容量90MW,安装25台明阳3.6MW半直驱风机,2020年12月20日全面建成投产。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计划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声环境感知的风电场场群协同控制技术研发与验证(CHDTDZ046/16-QT-83501):基于风电机组声环境感知的风电场场群控制示范研究所需的控制服务器、噪声监测设备、工程师站以及相关网络设备、开发相关软件系统,并配套现场协调及安装调试、系统对接及质保期技术支持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声环境感知的风电场场群协同控制技术研发与验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风电场监控系统开发或数字风电场建设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或投运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验收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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