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丹徒区上党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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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江市 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已由镇江市农业农村局以镇农复【 2025】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级及市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约66%、省级及市县财政配套约34%,项目法人为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镇江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丹徒区上党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
2.2项目建设规模:0.3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建设地点为丰城村,枫庄村,敖毅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建设、沟渠修建、道路铺设等,旨在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满足农业生产及灌溉需求 。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镇江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丹徒区上党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885.87 万元
2.5 本标段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6 付款方式: 本工程原则按进度付款,区级验收前支付至合同价的 50%;区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市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审定价3%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1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 ;
2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年龄+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 1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4)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单项合同价大于 4 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 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 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 为自 2022年1 0 月 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2)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3)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B、C 三类)。
( 7)其他要求:
a.目前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b.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外)录入至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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