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自动化控制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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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自动化控制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2-025 )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甘肃省、内蒙古等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自动化控制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技术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
2.2 规模: 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自动化控制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3 框架时限: 1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自动化控制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项目对煤矿子系统改造过程中需用到的自动化控制设备进行采购,包括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可编程控制箱、组态软件以及工控机等配套设备。
本表格为投标时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的设备,其余设备的名称、及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招标范围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 技术规格 |
|---|---|---|---|
| 一 | |||
| 1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PLC控制柜 1 | 投标时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 详见招标范围清单 |
| 2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PLC控制柜 2 | 投标时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 详见招标范围清单 |
| 3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PLC控制柜 3 | 投标时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 详见招标范围清单 |
2.6 交货地点:陕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华能煤炭产业所在地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一年。每笔订单确认后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到货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为安装调试交付后至少2年。
2.8 实际供货清单以每次采购订单为准,设备清单、必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消耗品)、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内设备甲方可根据业务需求调整采购数量,合同设备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按每次订单进行供货、验收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矿用隔爆控制柜(箱)设备的制造商(附件允许外购)。
3.2.2资质要求:投标时提供所投对应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生产标志证书(MA),详见本招标公告2.5 )。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满足以下要求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 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 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①矿用隔爆控制柜(箱)设备;
②自动化控制设备供货(合同内容必须包含矿用隔爆控制柜(箱));
③煤矿给排水、主煤流、立井提升相关场景自动化升级改造相关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矿用隔爆控制柜(箱))
备注:释义:以上业绩可以任意组合,满足2项业绩即可。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11-13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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