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北京石油长辛店油库采购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巡检管理系统含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微气象站、声纹振动采集器、分析平台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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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北京石油长辛店油库采购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巡检管理系统\含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微气象站、声纹振动采集器、分析平台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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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石油长辛店油库采购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巡检管理系统\含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微气象站、声纹振动采集器、分析平台等(招标编号:NWZ250922-3431-10361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巡检管理系统\含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微气象站、声纹振动采集器、分析平台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北京石油长辛店油库采购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巡检管理系统\含防爆智能巡检机器人、防爆微气象站、声纹振动采集器、分析平台等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商应至少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6日的有效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及验收报告,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时间内履行完毕的与标的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复印件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6日提供的智能机器人类型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CA章无效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交货时提供防爆巡检机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认证机构或同等级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IICt6。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CA章无效。 (2)投标人应承诺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设备安装投用6年内免费维修,系统软件6年内免费升级。提供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CA章无效。 (3)投标人供货应完全遵循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以上条款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得有任何实质性偏离,不满足即作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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