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乐陵市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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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乐陵市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2-069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乐陵市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
2.2 规 模: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西北部,项目规划25台单机容量为7500kW和2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风机电力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入风电场新建22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上。新建220kV升压站规划主变一台。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乐陵市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2.5 服 务 期: 可研及勘察设计周期:(1)设计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2)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接到发包方盖章版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3)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接到发包方盖章版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前20日内递交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4)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5)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6)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全部投产后90天内完成。(7)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2.6 招标范围: 负责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总结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取得路径征询的批复;负责取得送出工程核准手续及政府全部支持性文件。依据国网山东公司下发的《新能源送出线路工程回购明白纸》列明的内容,办理施工前所需的接网工程支撑性文件和手续。须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220KV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送电工程设计或变电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在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任命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11-13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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