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场平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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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甘肃公司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场平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002,招标人为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巴丹吉林(甘肃)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 4×1000MW煤电项目厂址位于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明沙窝村,厂址位于肃州城区东北方向约23km、东距酒额铁路明沙窝站(电厂接轨站)约2.3km,北侧约2.1km为S65肃航一级公路。本项目建 设 规模为 4×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 脱硝装置,作为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的配套调峰电源。
2.1.2招标范围: 厂区范围内 及部分征地红线外 土石方 场平 工程 、地表土 及现场废旧坟墓等建筑垃圾 的 清理、入厂道路 接口 工程、 临时大门及宣传展示牌制作与安装工程、招标人临时办公房采购与安 装 等 。厂区 土石方 挖方 总量 约 100 万 m³ (含征地红线外 12万 m³ ), 结算以挖方为准,填方不单独结算, 厂区表土清理面积约为 77公顷 ,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要求对填方区进行碾压。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工期95天(不含冬歇期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2.2.2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明沙窝村甘肃巴丹吉林沙漠新能源基地4×1000MW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或单份合同不低于10万㎡场平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或1个不低于5万㎡场平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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