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新能源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澄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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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新能源推土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527 )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新能源推土机采购招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我厂目前有四辆推土机,主要用于对四期煤场整形,倒垛,煤场边角煤、排水沟积煤、煤场四大块及杂物清理、煤,砂厂内转运、石子煤破碎等作业。其中一辆(C3)已于今年6月因环保排放不达标已报废处理。近几年我厂采购的燃煤热值偏低,存在较大的自燃风险,以及煤场储量限制,需要使用推土机对煤堆进行频繁的翻压、倒垛作业。迎峰度夏期间,船期安排较为密集,热值偏差较大。为达到经济掺烧发挥高热值煤种的最高性价比及不影响煤船滞期,需要推机进行长距离、长时间进行推煤作业进行上煤作业,现有三台推机难以满足生产需求,需新购1台高功率的新能源推土机。
2.2 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马村海口电厂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新能源推土机采购。
2.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新能源推机 1台,(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马村海口电厂。
2.6 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货到现场并交付使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台工程机械整机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 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 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2-11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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