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水务分公司矿井水处理智能加药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创新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宁夏
宁夏煤业水务分公司矿井水处理智能加药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创新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 | CEZB250409703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宁夏煤业水务分公司矿井水处理智能加药技术研究及应用科技创新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 |
| 标段(包)编号: | CEZB250409703001 |
| 原公告: | 现公告: |
|---|---|
| 1、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6时00分00秒 | 1、售标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6时00分00秒 |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煤泥)水处理项目(包含药剂自动化部分)或精准加药系统或智慧加药系统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煤泥)水处理项目(包含药剂自动化部分)或精准加药系统或智慧加药系统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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