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2025-2026年度兖州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A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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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BM-2025-S0113(市网)、SDGP370812000202502000173(省网)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兖州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A包(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A包预算金额:16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2025-2026年度兖州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A包(二次),A包预算金额: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供应商须具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2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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