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增强聚丙烯用玻璃纤维框架无碱玻璃纤维2630kg/m3招标公告
山东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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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增强聚丙烯用玻璃纤维框架无碱玻璃纤维\2630kg/m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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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炼化增强聚丙烯用玻璃纤维框架无碱玻璃纤维\2630kg/m3(招标编号:NWZ251225-0353-10717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碱玻璃纤维\2630k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青岛炼化增强聚丙烯用玻璃纤维框架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无碱玻璃纤维\2630kg/m3 | 1200000.000 | 千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3 业绩要求。
(1)近3年来投标人或其代理、经营的热塑长玻纤在采用LFT-G工艺生产玻纤含量30%的连续玻纤增强聚丙烯方面有良好的应用业绩,且该业绩满足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提供合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最终用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完全响应增强聚丙烯用无碱玻璃纤维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和报价表物料描述的要求,正式使用前须提供产品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方可结算。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8 2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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