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空分厂空分装置纯化器分子筛、氧化铝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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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空分厂空分装置纯化器分子筛、氧化铝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732,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分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该项目采购分子筛、活性氧化铝用于甲醇分公司60万吨甲醇B#空分装置。
2.1.2招标范围:
| 序号 | 名称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20001596 | 分子筛 -通用 | TO | 126 | |
| 2 | 20001092 | 氧化铝 -通用 | KG | 30000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预计2026年3月10日前开始交货,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1.6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货物装填之日起至第3个月,使用单位出具性能考核报告,若性能考核合格,支付合同剩余货款30%,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 出具性能考核 合格 报告后 12 个月 。
2.1.7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3X分子筛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扫描件未体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扫描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关键信息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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