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池州分公司2026年-2031年钻孔施工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GCYPL-GC-CZFGS-45-2025-005)
一、招标条件
易普力池州分公司2026年-2031年钻孔施工分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GCYPL-GC-CZFGS-45-2025-005),已由易普力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分包工程量:分包结算以验收进尺结算,预计108.4万米,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建设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花园吴家矿
1.工程内容: 池州分公司钻孔分包,分包内容:需配置3台Φ115分体式钻机进行钻孔施工,完成指定范围内的供风、钻孔、除尘、移位、验收、成孔保护、现场人员与设备避炮等一系列完成钻孔施工所需的全部内容。
2.计划工期: 5年,预计2026年1月-2031年1月。(如承包合同提前终止或施工内容提前完成,本合同相应解除,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质量要求:
3.1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满足花园吴家矿安设要求;
3.2主爆孔钻孔施工,要求孔深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孔深±200毫米,孔位偏移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孔位±200毫米,钻孔角度误差不得超过设计角度±2%;预裂孔、光面孔钻孔施工,钻孔角度误差不得超过设计角度±1.5%。
4.环保要求:中标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发包人和发包方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施工过程中扬尘、噪音等各项排放指标不得高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发包方和业主要求。
5.安全要求:
(1)乙方须按照甲方上级单位制度《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纪要》(2025年第91号)要求,按照1:35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重大生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发生。
(2)乙方必须对其工程设备投保工程设备保险,施工机械设备保险的保额应达到重新购置的要求。乙方未办理保险的,其设备发生的任何原因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辅助作业车辆应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件和牌照。
(3)中标人施工作业不得影响矿山周边住户人身、财产安全,施工过程中任何安全及环保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设备入场后由乙方为设备购买财产险、机械损坏险等保险并办理报备及验收手续。辅助作业车辆应具备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件和牌照。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按不低于合同暂定价的3.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包含在综合单价内),该费用由甲方控制专款专用,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应当退回甲方或冲减工程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无较重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黄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形。
5.设备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及要求。设备数量与作业能力必须满足采购人及业主现场安全生产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不满足应无条件增加设备;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6.注册要求:凡资格评审通过的供应商均能参与投标报价,最终平台中标人需经审批进入易普力公司合格工程供应商库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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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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