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2025年眼防护具及配件框架协议眼防护具及配件招标公告
广东
-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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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2025年眼防护具及配件框架协议眼防护具及配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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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2025年眼防护具及配件框架协议眼防护具及配件(招标编号:NWZ260106-1805-10733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眼防护具及配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茂名分公司2025年眼防护具及配件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眼防护具及配件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石油石化及相关行业的标的产品合同及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供货业绩不得低于40万元(税率13%,仅接受经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且合同中至少包含防爆型洗眼器业绩5台。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书面一一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物资无论批量大小、零星直拨到现场终端用户。2、提供紧急保供服务,紧急需求在 24 小时内到货(须供方自行办理送货车辆入厂证)到需求现场(不另外计费)。3、对现场需测量、指导安装、检查、测试、包装和运输,接到用户的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接到用户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不另外计费)。 (3)储物于商,投标人响应对框架协议物资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并按照框架协议委托单要求将储备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交付给买方。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及物资储物于商方案、紧急需求24小时内到货的物流方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方案。 (4)完全响应框架协议所有条款(包括付款方式和条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及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盖章版审计报告(查验审计报告复印件)。 (6)投标商按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洗眼器等框架协议物资明细表(附件1)逐项报价不能缺项。每一项都必须填写生产厂(全称)不能空缺,报价缺项的否决投标。 (7)全部标的物设最高限价,见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洗眼器等框架协议物资明细表(附件1),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3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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