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建投大观村复建房项目支护及桩基专业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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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建投大观村复建房项目支护及桩基专业分包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PEC-GC-JCGS-01112-2025-029)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大观村。
一、采购条件
本南方建投大观村复建房项目支护及桩基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PEC-GC-JCGS-01112-2025-029),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南方建投大观村复建房项目支护及桩基专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北地块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基坑与边坡支护、桩基工程等工作。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书面指令为准,承担本标段的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南方建投大观村复建房项目土石方专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基坑排降水、桩基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一切辅助工序和措施,满足紧后工作的施工条件,具体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相关图纸、相关规范标准、工程联系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此类文件对投标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均以承包人发出的对应指令载明时间为准),分包人须配合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并满足施工总承包工程之工期要求,以使施工总承包工程能在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或之前完成。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水泥、水泥砂浆、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埋铁件、钢绞线及夹具,具体以采购文件发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财务及相关技术等能力,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或有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项目;
3.3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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