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院2026-2027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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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招标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 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许可证;
- 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等的相关硬件配置,具备二类机动车及以上维修备案证明;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在上海有固定经营场所;
- 具有与承揽本项目相适应的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业绩;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3个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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