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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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2-1-347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套500MW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留有扩建场地。
2.3 标段划分: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一:主厂房建筑及#1机组安装工程,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二:BOP附属建筑及#2机组、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2.4 施工地 点: 吉林省电厂厂区
2.5 计划工期: 暂定544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最终以华能集团公司批复工期为准。开工时间推迟相应顺延,具体见“里程碑计划”。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采购范围包括主厂房建筑及#1机组安装工程;标段二采购范围包括BOP附属建筑及#2机组、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2.7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满足华能基建创一流标准,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达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详见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采购范围包括主厂房建筑及#1机组安装工程;标段二采购范围包括BOP附属建筑及#2机组、公用系统安装工程。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类一级及承试类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国内独立承揽至少2台套9F级(400MW)及以上燃机机组或2台35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必须同时包括(1)主体建筑工程和(2)主体安装工程,允许(1)和(2)可以不必是同一工程项目,但提供的业绩若只包含以上(1)(2)两项内容之一,则一个主体建筑工程和一个主体安装工程累加算一项有效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1台350MW及以上煤电机组主体建筑或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需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1日至2025-12-29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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