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受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加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加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E350581720200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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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八七路13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5号楼E5B三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加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1344号烟草大楼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系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经营业务用房加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总造价约549.5670万元 ,主要包括经营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及因加固的恢复装修工程,面积约为4446.25㎡,建筑层数9层,建筑高度32米;新建室外逃生钢梯,钢梯投影面积约为20.3㎡,建筑层数9层,建筑高度32米;新建单体(拆除并在原有位置恢复重建,面积及层数均不增加),面积约为192.17㎡,建筑层数2层,一二层总高度9.5米,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 施工工期: 暂定15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合同为准,延期不另计监理服务费。
2.5. 监理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本项目不因工期的延长而另外增加费用)。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后由招标人聘请的机构开展结构安全性鉴定,鉴定等级不低于B级或者及地方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
2.7. 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80%计取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 14.278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98/zjxypjweb2/gcjl) 。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9月30日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9日18时00分 通过新 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购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各有意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及填写的相关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真实性负责。若报名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限额平台专区客服,联系电话:4009280095-5。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至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8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 ( E3505817202000001001 )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开户行: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草园支行 ;账户名: ;账号: 9070221050010000022596
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10月20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9280095-5)。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页,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烟草公司石狮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八七路1344号 ,
邮编: 362700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5号楼E5B三层 ,邮编: 362000 ;
联系人:
电 话:
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2786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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