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金桥国家储备林建设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池州市
一、项目编号: CZG62022462
二、项目名称: 池州金桥国家储备林建设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华府骏苑10号楼
成交金额:11.9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皮卡车 品牌:江淮 规格型号:T8Por锐行版 数量:1辆 单价:11.93万元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和、吕宣政、吴明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金桥国家储备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山泉家园3栋308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之凯
电 话:需解锁
十、
1. 采购文件
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 成交结果公告
4.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